在电缆项目招标中,超过80%采用”最低价中标”,即使”国”字头的大型公司也是如此,最高价与最低价相差30%-40%屡见不鲜,投标价格相差千万元也时有发生,甚至出现最高价是最低价3倍的天方夜谈,有的企业报出的低价连电缆材料也买不来.
二.监管部门”以罚代管”使市场秩序更加混乱,监管部门抽查力度不断加大,有利于净化市场竟争环境.但很多时候,有些监管部门背离了监管的初衷,仅仅依靠罚款进行创收,没有严格统一的处罚标准,因而执行的弹性很大,对一贯偷工减料的非法企业处罚不到位,由于违法成本较低,从而使这些企业可以继续肆意妄为;对一些一贯守法经营的企业偶尔出现一些质量瑕疵,进行放大,动辄几十万,几百万的罚单,严重挫伤了这些企业守法的经营的积极性.
众所周知,我国的财税收入对制造业的依赖度呈逐年上升趋势,但制造业的利润却极其微薄,没有钱途就没有前途,众多行业发展前景不容乐观,电线电缆企业更是举步维艰.很多时候,电线电缆企业面临着”不做等死,做了累死”的两难选择.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缺少话语权,处处被动,严重挤压了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,再加上原材料的波动,导致生产企业举步艰辛.(编辑:刘中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