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皮线光缆布放应顺直,无扭绞和交叉,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操作损伤。电源线、入户皮线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。
若无法满足时,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保护措施。
钢丝加强型皮线光缆在交接箱中应注意将金属件接地
2.对于重要用户或有特殊要求的用户,应考虑提供保护,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保护方式。
3.
皮线光缆敷设应充分考虑并严格做到“防火、防鼠、防挤压”要求。
4.
皮线光缆两端应有统一的标识,标识上宜注明两端连接的位置。标签书写应清晰、端正和正确。标签应选用不宜损坏的材料。
5.皮线光缆转弯处应均匀圆滑,使用普通G.652光纤其曲度半径应大于30mm,使用抗弯曲G.657光纤其曲度半径应大于(A型)10mm,(B型)7.5mm,(C型)5mm。
6.皮线光缆在敷设时,一般采用人工牵引,牵引力不应超过皮线光缆最大允许张力的80%。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得超过皮线光缆最大允许张力100N。
主要牵引力应加在皮线光缆加强件上。皮线光缆敷设完毕后应释放张力保持自然弯曲状态。
7.应使用皮线光缆盘携带皮线光缆,并在敷设皮线光缆时使用放缆托架,使皮线光缆盘能自动转动,以防止皮线光缆被缠绕。
8.在皮线光缆敷设过程中,应严格注意光纤的拉伸强度、弯曲半径,避免光纤被缠绕、扭转、损伤和踩踏。
皮线光缆敷设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敷设过程中皮线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40mm;
(2)固定后皮线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5mm。
9.楼内竖井及桥架要求:
(1)电信竖井宜上下一致穿越各个楼层,其内部宽带度不应小于600mm,安装在电缆竖井内的配线箱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0.6m。
(2)电信竖井内应预留接地装置。
(3)竖井内的线槽的安装应大于总线缆利用率的50%以上。
(4)竖井内垂直部分入户光缆的布放应每隔1.5米内进行捆绑固定,以防下坠力对纤芯带来的伤害。
10.水平布管要求(弱电井至用户端):
(1)预埋管的管径宜采用φ20 mm --φ25mm,楼内暗管直线预埋管长度应控制在30米内,长度超过30米时应增设过路箱。
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,其路由长度应 ≤ 15 米,且该段内不得有 S 弯。连续弯曲超过 2 次时,应加装过线盒。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,为标准的转弯半径。不得采用三通四通等。
(2)暗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径10 倍,当外径小于25 mm时,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径6倍,弯曲角度不得小于90 度。暗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--10 倍。
11.皮线光缆布放时,皮线光缆两端预留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:楼层光分路箱一端预留约1m;用户皮线光缆终端盒一端预留约0.5m。
12.入户皮线光缆敷设完毕后应使用光源、光功率计对其进行测试,入户皮线光缆段在1310nm、1490nm波长的光衰减值均应小于1.5dB,如入户皮线光缆段光衰减值大于1.5dB,应对其进行修补,修补后还未得到改善的,需重新制作光纤机械接续连接插头或者重新敷设皮线光缆。
13.室外皮线光缆跨度超出40米应考虑增设软吊方式。
14.布放暗(明)管式的皮线光缆首先在敷设暗(明)管时转弯角处的衔接应选用软管或安装过路盒不能直接套用转角;当直线距离长度超过10 米处宜安装过路盒。
15. 布放于竖井的皮线光缆布放原则上从上至下的布放方式,高层楼宇或长距离敷设每隔1.5 米需进行捆绑固定,以减轻皮线光缆长期的自重对纤芯带来的伤害。
编辑:刘利妹